稀土WTO诉讼初步败诉及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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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0-31 来源: 阅读次数:2045 | |
东京时间25日下午消息,据日本时事通信社报道,在因中国稀土出口规制引发的美日欧对华贸易诉讼中,世贸组织(WTO)已基本认可了美日欧的主张,并已向相关国家发出暂定判断通知,认定中国违反了2001年加入WTO时的协议承诺。 此次诉讼始于2012年3月13日,由美国主导提起,美国在稀土问题上一直在与日本和欧洲不露声色地交换信息和意 在WTO开始起诉中国违约开始,业内部分专家便估计败诉的机率较大,在一些大型的稀土会议储多专业人士也对败诉产生的结果进行了估计. 在2013年8月8日,在“第七届国际稀土开发与应用研讨会暨第二届中国稀土峰会”,备受关注的稀土诉讼得到了广泛的讨论,来自中国稀土协会和中国稀土学会的相关人士均表示,中国败诉的几率较大,中国稀土出口政策面临重大变化。 “败诉的结局就是中国取消稀土配额政策,稀土敞开供应,政府无法约束企业的出口行为。”一位一直参与此事的专家告诉媒体. 中国稀土协会副秘书长陈占恒表示,现在是供大于求,每年的配额3万吨,实际销售1万吨,就供需方面而言不会有大的变化,“如果配额取消,关税也要降下来,走私就没有意义了。” 中国稀土学会一位要求匿名的专家也告诉媒体,虽然稀土供应格局的多元化趋势越来越明显,“但如果取消配额和关税,中国稀土价格可能会发生剧烈变化,可能会再次挤垮其他国家的稀土生产线。”同时,WTO败诉也可能会推动政府加速重组进程。
(以下摘自中国冶金报 2012年4月10日<论道中国稀土出口WTO 之诉)
中国稀土行业能否经受住取消出口限制“巨浪”的冲击,不但要看能否守住出口政策这道“闸门”,更重要的是要看能否筑牢内业监管这道“大堤”。 “取消稀土出口限制的最大危害就是刺激国内稀土资源的偷挖盗采。一旦偷挖盗采猖獗,不仅会破坏环境,扰乱市场,前期行业治理的成果也会毁于一旦。”包钢稀土董事会秘书张日晖这样分析取消出口限制对稀土行业发展的影响。像包钢稀土一样,国内正规稀土企业并不为取消出口限制会增加市场销量而感到欣喜。相反,他们正为由此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深感忧虑。如张日晖所说,取消稀土出口限制的一个直接后果是引发处于原料开采、加工环节的稀土矿山和冶炼分离企业的盲目扩能,由此将带来资源无序开采、环境破坏污染严重、稀土走私横行等一系列后遗症。而这正是中国稀土工业 30 年发展的心腹之患。 “中国稀土在国际市场上低价出售,除外部因素的影响外,更重要的是自身原因。”赵增祺指出。中国稀土的低成本原因在于资源的特殊开采和生产方式。北方稀土是随铁开采、综合利用的产物,其前期生产成本被摊入钢铁生产,后期的尾矿保护、环境治理也与其他产业分摊,没有单独进入生产核算。而独一无二的南方离子型稀土矿,因资源分散不易管理,加之冶炼分离工艺简单,非法设立的小矿山、小分离厂四处开花,没有支付巨额的资源成本和环境成本。 与外界的纷攘相比,处于“台风眼”位置的中国稀土行业对中国稀土 WTO之诉反应平淡。“即使将中国稀土问题提交 WTO 裁定,恐怕也只是一场‘政治秀’,对中国稀土出口的实际影响并不大。”包钢集团副总工程师赵增祺这样评价欧美日的举动。与去年相比,虽然 2012 年出口配额基本未变,但是从国内一些稀土企业不急于申报出口资格的态度看,国际市场对中国稀土的需求并不像国外舆论表现得那样急不可待。今年初以来,国内最大的稀土生产商、供应商——包钢稀土至今没有获得出口配额资格,但是该企业并没有表现出焦虑和紧张,生产和贸易也运转正常。从我国既有稀土出口结构看,一方面,长期以来,中国稀土出口限制仅限于原料,对下游诸如材料、应用器件的出口没有设限。目前,中国的稀土出口产品恰恰多为材料、器件。无论裁定结果如何,这类产品的出口都不会受到影响。另一方面,目前,全球 3/4 的稀土原料需求在中国,国内市场价格高,生产企业不会舍弃国内市场而转向国外。而未来 1 年~2 年,随着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稀土企业的新建、复产,用中国占世界稀土储量不到 40%的资源满足世界 90%以上需求的稀土消费格局将发生改变。加上世界经济再度深陷欧债泥潭,稀土用量会进一步减少。因此,这个时候,即使 WTO 作出取消出口限制的裁定,中国稀土的出口也只能是因为供需关系变化有所缩减而非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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